中巴PPH新试点项目自2020年1月1日启动,于2021年1月1日进入第二阶段。巴西工业产权局接收来自其所有合作国家/地区申请人提交的PPH请求每年上限600件,每个申请人每周可提出1件PPH请求,国际专利分类(IPC)同一部下接受来自其所有合作国家/地区申请人提交的PPH请求每年上限150件;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中巴PPH新试点项目下接收PPH请求上限五年共500件。
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提出PPH请求的,请按照《在中巴专利审查高速路(PPH)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提出PPH请求的流程》,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。详见附件1(中文)及附件2(英文)。
在巴西工业产权局(INPI)提出PPH请求的,请按照新的项目指南文件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。详见附件3。
附件1 在中巴专利审查高速路(PPH)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提出PPH请求的流程(中文).pdf
附件2 在中巴专利审查高速路(PPH)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提出PPH请求的流程(英文).pdf
附件3:巴西局新的项目指南文件链接